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近期將進行將市售飲料商品抽樣查核,並且檢驗是否符合相關規定,抽樣項目除了天然果蔬汁之外,亦將擴大追查是否有人工添加物等,呼籲轄內飲料品廠商自我檢視,若有稅率不符者應儘速補報,並繳納稅款,否則將按補徵稅款處1至3倍罰鍰。

國稅局官員表示,五區國稅局每年都會針對免徵貨物稅的飲品,進行不定期抽樣查核,北區國稅局將於近期採買飲品做查驗,抽驗項目包含純天然果蔬汁是否符合CNS2377國家標準外,也將擴大範圍追查稀釋天然果蔬汁有無添加香料、色素,以及阿斯巴甜等人工添加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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濾水器 光頭水



北區國稅局表示,除過濾器 光頭水了合於國家標準CNS2377的純天然果汁、果漿、濃縮果漿、濃縮果汁,以及純天然蔬菜汁屬免稅外,其餘凡設廠機製的清涼飲料品均屬於應繳稅飲品,應一律依法課徵貨物稅,按內容物課徵飲品價格8%或15%的貨物稅。

若含有天然果蔬汁或還原果蔬10%以上,直接供飲用的稀釋天然果蔬汁,如無添加香料、色素等人工添加物,則屬《貨物稅條例》第8條第1項第1款稀釋天然果蔬汁,從價徵收8%貨物稅;如有添加者,則依同條項第2款其他飲料品,徵收15%貨物稅。

北區國稅局指出,本次進行的市售飲品抽查,包含純天然果汁、果漿、濃糖果漿、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等,其品質檢驗項目包含可溶性固形物、可滴定酸度、甲醛態氮及灰分等4項,如經檢驗不符國家標準者,即不符合免稅要件,應按內容物課徵其價格8%或15%的貨物稅。

北區國稅局呼籲轄內飲料品產製廠商,應先行檢視產品是否符合規定,若應稅飲料其適用稅率不符者,儘速依《稅捐稽徵法》第48條之1規定,凡屬未經檢舉、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的調查案件,自動補報補繳稅款,以免被查獲除補徵稅款外,還會按補徵稅款處1至3倍罰鍰。

(工商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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